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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杀人前恶匪演练作案 受伤女司机被沉入水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13:38 龙虎网

  【龙虎网讯】多次抢劫未得手后,3个刚满18岁的凶犯演练如何抢劫出租车司机。在实施得手后,3人竟然割下汽车保险带,残忍地将被捅伤倒地的女司机绑上石槽沉入水塘,将其溺死。

  抢劫不成精心演练

  2005年3月的一天晚上,家住连云港市的赵某和许某去高某家串门时,许某向两人抱怨没钱花了。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随即,高某提议想办法搞钱,3人一拍即合。

  据凶犯高某事后供诉:“3月27日,我们3人曾去昆山抢劫,但是没弄到钱。3月29日,我们又跑到山东枣庄市,住进了一家位置比较偏僻的旅社,后来我们就在旅社里商量抢劫出租车。当时,赵某称自己有车子的销路,由他策划怎样动手、怎样问话、谁负责做什么事情。”

  高某供诉:“我们总结了前几次抢劫失败的原因,第一是胆子小了点,第二是3个人没有配合好,所以这次赵某提议抢劫要演练。白天在旅社里,赵某让许某扮演司机,由赵某和我模拟怎样捆绑,怎样拿钱,怎样捅人。走哪条路线,怎样要钱的台词都是赵某想好的。我们大概演练了四五次,赵某觉得熟练了就让我们歇下来了。”

  受伤女司机被沉入水塘

  2005年4月1日晚,赵某、高某、许某带着预备好的刀具、电线、胶带等作案工具,来到山东枣庄近郊伺机抢劫。

  据凶犯高某供诉:“我们在枣庄近郊拦了一辆出租车,是个女司机。赵某找了个借口把女司机骗到了城区外环路。刚上外环路不到一分钟,赵某就按照先前演示的动作,将刀架在女驾驶员的脖子上。我按照演练时的‘台词’说,不要动!把车子慢慢开,只要你的钱,保证你没事。”

  3人把吓得乱了方寸的女司机绑了个结结实实,凶犯赵某说:“后来我用刀子捅了女司机的脖子,他们两个用随身带着的电线勒紧她的脖子。之后,我们见她不动弹了,便把她扔到小河里。”

  据办案民警说:“凶犯共抢得一辆出租车、一部手机和人民币300元,车子被他们卖了8000元。出租车女司机的尸体被找到时,身上还绑着一个重达数十斤的石槽。经法医鉴定,受害人因窒息死亡。”

  凶犯高某供诉称:“因为担心尸体会很快被人发现,我们就把女司机从河里捞起来,打算沉进水塘。捞上来后,发现她还在呻吟,我们就从附近的农户家找来一个猪食槽,用出租车的保险带将石槽绑在她的身上,把她沉进了水塘里。后来,车子卖了以后,我就分了100元。”

  受害人曾有求救机会

  惨案发生后,3名凶犯分头逃窜。截至2005年4月13日,3名凶犯先后被抓捕归案。2005年4月27日,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3人提起公诉。

  负责此案的张警官说:“3名凶犯在胁迫司机开往偏僻地带时,曾路过多家酒店和加油站,完全有机会求救,但是她没有抓住机会,以致惨剧发生。”

  事后,凶犯赵某也供诉称:“当时他们胁迫女司机,把车停在了山东枣庄市一家酒店附近时,她(女司机)完全有机会向酒店的人求救,但她没有,失去了最后一个逃离的机会。”

  2005年10月27日,连云港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二罪并罚,判处赵某和高某死刑,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随后,高某向省高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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