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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人“讨债”两年无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17:01 深圳晚报

  卖房人欠费三千甩手走人不管

  买房人“讨债”两年无果

  本报记者周茹报道两年前,市民黄女士买下梅林一村的一套房子。房子拿到手后,她才发现卖房人拖欠管理费、水费、燃气费等合计近3000元。为了顺利过户,黄女士无奈地
垫付了钱,并开始了漫长的“催债”之旅。至今,对方仍不愿支付这笔费用。

  近日,实在拿对方没辙的黄女士向本报反映说,2004年2月她通过创道地产购买了二手房。房子面积为97平方米,售价55万元。房子不错,价格也合意,但当她要办理水电、煤气等过户手续时突然发现,卖房人欠下了一大笔费用。其中包括管理费近2000元,水费100多元,而且对方还将燃气销户。“根据合同,燃气开通的费用随房附送给我,对方销户后,我自己又掏了800元开户。”黄女士随即拨打对方留下的电话号码,可总也打不通。她只好先把钱都一一垫付,并将情况反映给中介,希望得到帮助。

  在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里,中介公司也多次联系卖房人,可对方就是不愿给钱。随后,创道地产的律师向对方发送了律师函,要求其在2006年1月15日之前付清余款,并随信附上了地产公司、律师以及黄女士的联系方式。可大伙等来等去,就是没等到回音。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见到这番情景后说:“我们也无能为力了。”这话让黄女士更生气了:“既然收了中介费,他们就应该把这件事跟到底。”经过多次沟通,昨天该中介公司的负责人承诺,将在年后随同黄女士一起登门找人,把问题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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