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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不幸去世 五兄妹争遗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17:01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周江南报道宝安一孤寡老人身亡后,留下两套房子及近万元存款,因有人想独吞,五位亲兄妹为争大哥的遗产闹上法庭。日前,宝安区法院审理了此案,大妹妹获得存款继承权后,五兄妹再均分了房产。

  郑某某是本案四位原告和被告的兄长,于2001年5月5日死亡,他留下生前自建的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镇共乐盐田村私房两栋及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信用社西乡分社的存款97
78.08元。郑某某虽然有三个妹妹、一个弟弟,但死前的生活起居一直由其大妹妹照顾,然而郑某某死后,四兄妹将另一个弟弟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死者郑某某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四原告及被告应该均分遗产,但考虑到其中大妹妹曾照顾被继承人生前的一定期间的生活起居,且负责料理郑东明的后事,银行存款9778.08元由其继承,其余遗产按五等份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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