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大宝公司获刑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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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0:40 新京报 | |||||||||
男子称并未想到一封信会造成严重后果,认为量刑过重 本报讯(记者 吕佳瑜 李欣悦)22岁的贾金超昨天因敲诈大宝公司被大兴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贾金超情绪激动,认为量刑过重,但未表示是否上诉。 据了解,2005年5月20日早上,贾金超写了一封匿名信寄往大宝化妆品公司,声称“
贾金超表示,恐吓信寄出后,自己并未当成一回事。大宝公司收到恐吓信后立即报案,大兴警方很快将其抓获。贾金超对公诉人说,并没有想到一封信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 昨天宣判时,贾金超一直表示刑期太长,接受不了,并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但并未提出上诉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