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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几度秋凉》侵权 “古玩人”在“古街”栽跟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2:1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以古玩为背景的古装剧《人生几度秋凉》曾在荧屏上热播,没想到播完后却惹上了一场涉嫌剧本抄袭的官司。记者昨天获悉,海淀法院一审认定该剧剧本侵犯了原告刘育新的《古街》,因此需赔偿原告40万元。

  67岁的刘育新是长篇小说《古街》的作者,他在起诉书中称,他只与北京出版社签订过合同出版此书,可是被告华风气象公司、煤矿文工团、喜洋洋公司联合出品,由陈燕
民担任编剧和导演的电视剧《人生几度秋凉》,在全国各地电视台播放后,他发现该剧在人物塑造、作品结构、故事情节和语言对白等多方面,对《古街》进行了严重的抄袭和剽窃。

  为此,刘育新以侵犯自己的著作权为由,要求法院判令4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停止该剧任何形式的播映、发行或销售;在至少一家全国性媒体上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其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失共计69万元。

  对此,作为第一被告的陈燕民则认为,他没有看到所谓的《古街》,不可能抄袭、剽窃,刘育新不能阻止别人进行同类作品的创作。《人生几度秋凉》是他参阅了除刘育新作品以外的很多历史资料和文学作品独立创作的,未抄袭对方的内容。而即使是雷同,也是创作上的巧合。因此,希望法院驳回刘育新的诉讼请求。煤矿文工团、喜洋洋公司、华风气象公司3被告也认为,《人生几度秋凉》是陈燕民独立创作的,不构成侵权。

  法院在审理时对《人生几度秋凉》与《古街》在作品结构、人物及人物关系、主要故事场景、主要情节及情节走向等方面进行了对比。同时法院还查明,陈燕民在创作《秋凉》剧本前曾受邀进行《古街》的电视剧本改编,尽管未达成协议,但陈燕民确实曾经接触并试图改编《古街》。

  法院认为,《人生几度秋凉》剧本的写作参考了小说《古街》。《人生几度秋凉》虽然出现了比较大的变化,但在基本结构、古玩商人形象、人物关系的刻画和处理上,与《古街》相比,有使用和借鉴之处。从证据看,《人生几度秋凉》中的人物更接近于《古街》,而《古街》中的很多独创性的表达已然出现在《秋凉》中并构成了作品基础的主要部分。因此《人生几度秋凉》对《古街》的使用应属于著作权意义上的改编。陈燕民未经许可的改编,侵犯了刘育新的著作权,应当承担相关的侵权法律责任。法院最后判决陈燕民等4被告不得再行使用《人生几度秋凉》剧本,并公开致歉,赔偿刘育新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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