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出台新规定减免收费扶持家禽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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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3:35 哈尔滨日报 | |||||||||
新华社哈尔滨电(记者 范迎春)为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对家禽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扶持家禽业发展,黑龙江省日前出台新规定:从今年初起至6月30日止,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记者从黑龙江省财政厅了解到,新出台的规定主要有:对通过公路、铁路、水路运输的禽类及其产品全额免收公路货运附加费、铁路建设基金、港口建设费;对家禽养殖、加
黑龙江省规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取消各种乱收费项目,防止在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期间向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收取消毒费等,坚决纠正违规收取免疫费、检疫费和重复检疫、重复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