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节日期间路口通行能力市区部分信号灯夜晚眨“黄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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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3:35 哈尔滨日报 | |||||||||
哈报网讯(李进胜)为提高节日期间部分交通信号灯控路口深夜至清晨时段的通行能力,哈市部分路口信号灯夜晚将改成黄灯闪烁,以提高路口的通行能力。 据了解,此次节日期间对信号灯的调整涉及到哈市市区除平房、呼兰两区外其他六个区的灯控路口,每天22时20分至次日6时,这些路口的交通信号灯由白天车道信号灯调整为闪光警告信号灯,即持续闪烁的黄灯,其中包括道里区经纬街、通江街,道外区北环路、南
交警部门提醒,在上述路段上述时段通行时,车辆、行人必须注意观察,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机动车进入路口时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并依照干线优先通行原则,即支路车辆让干路车辆优先通行,转弯的机动车要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据悉,信号灯调整期间,交警部门将根据实际应用的效果逐步进行调整,计划从今年开始,在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10日、每天22时20分至次日6时,4月11日至10月31日、每天23时至次日6时的时段都开启持续闪烁的黄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