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患者都享受“惠民”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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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4:04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据报道,成都市第二批惠民医院启动仪式于近日举行,同时50家医院的惠民门诊也正式营业。照理说,这是一件让人高兴和庆贺的事情。但我高兴之余,有更多的疑惑。 因为这是一件医疗卫生方面的惠民之事,所以新闻记者便进行了随机追踪调查采访。首先跟随一位患感冒的大妈,这是一位低保户,属于惠民医疗门诊对象。凭证免了挂号费,医生给她诊断是患了普通感冒,然后开了3天药量的处方,只有维C银翘、感冒清和阿莫西
为城市困难群体开办惠民医院和惠民门诊,虽然只涉及到部分市民,但是体现了政府对困难群体的重视和关怀,即使不能享受这种优惠的其他市民,也会理解和支持。然而,这里产生出一个问题:不能享受“惠民”待遇的市民,难道就得继续为目前的高价医疗体制作出牺牲吗?还有,既然靠几种普通常用药就能够治好普通感冒,那么,为什么给另一位非“惠民”待遇的患者要开出那么多的药呢?享受“惠民”待遇的困难市民也好,不享受“惠民”待遇的市民也罢,都是患了同样的病,前者吃了就能够见效的药,莫非到了后者身上就不灵验了?我们某些医院和医生,到底是因人施医还是因病施医?甚或就是因钱施医?这种一面是“惠民”,一面是“坑民”的“双面人”角色,某些医院还要扮演多久呢? 其实,对于绝大多数非“惠民”待遇的市民来讲,他们理解和支持惠民医院和惠民门诊的开办,也绝不会与谁去闹争这个待遇。但是,他们当中的患者,也需要另类的“惠民”待遇,那就是把他们真正当作病人来对待,而不是把他们当作“冤大头”。不享受医疗费用上的优惠,并不等于医院就可以随意乱宰这些患者。本着让广大患者治愈疾病的原则,不必用的药不用,不必检的不检。总之,不必花的钱不花,因病施医,而不是因人施医,以最小的经济代价换取患者身体的痊愈和康复———这才是医疗卫生机构最大的惠民作为,才是医院和医生职业道德的真正体现。 ■涂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