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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住进他人家判赔万元抚慰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4:41 重庆晚报

  本报讯岳母和外婆闯进不到20平方米的“二人世界”,严重影响夫妻生活和感情,妻子为此搬出去住在其他男人屋檐下。日前,渝中区法院认定该妻子在外与其他男人非法同居,判决妻子赔偿丈夫1万元精神抚慰金。

  主动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是女方王芳。她称,她和丈夫结婚10年,但从2001年开始因为各种原因产生矛盾。丈夫刘强经常到单位吵闹,说她在外面与其他男人有染,在同事
中造成极坏影响。丈夫还派人跟踪她,侵犯了她的人身自由权。在多次协商离婚未果的情况下,她只得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但刘强却在法庭上称,他和妻子是在2000年搬进了自己的新房。虽然只有不到20平方米的空间,但毕竟是他们的二人世界,日子过得还算幸福。但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岳母和妻子的外婆先后搬到此居住,夫妻生活受到严重的影响。让刘痛苦的是“性生活都不能得到满足”。为此,夫妻二人吵闹过,也分居过。冷战结束后,二人又回到一起,他却发现他们“两伊战争”期间,妻子经常出入其他男人的家里。2005年7月20日,妻子在别的男人家里时,被他撞见。他为此认为妻子与其他男人有不正当关系。

  庭审中,王芳承认她已在该男人家里住了一个多月,但只是在他的家里临时居住,二人并没有不正当的关系。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丈夫发现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夫妻感情遭受严重挫伤,说明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应当准予离婚。对于王芳与他人非法同居的争论,有刘强提交的相关证据,王也承认住在其他男人屋檐下,说明王与他人非法同居的事实成立。在婚姻破裂过程中,王具有过错,为此应当酌情主张妻子赔偿丈夫。此案判决时,王为自己与他人非法同居付出了1万元的代价。(当事人均为化名)

  记者罗彬实习生李然文网络编辑:翁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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