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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不熄火 车辆不准加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5:16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刘燕)昨日,西安市发改委“洁气办”下发紧急通知:所有天然气车辆在加气站加气时将实行“八不准”。

  截至2005年底,西安市已建成各类压缩天然气加气站51座,基本解决了天然气汽车“加气难”的问题。但在加气站建设中,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加气站还存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问题。春节来临之际,西安市“洁气办”专门对西安市所有加气站提出安全管理要求,特
别对天然气汽车加气提出“八不准”:车辆发动机不熄火,不准加气;有私自拆卸和改动车上天然气装置的车辆,不准加气;车辆所有电器装置没有关闭,手制动未拉紧的车辆,不准加气;加气装置漏气的车辆,不准加气;车上储气钢瓶的检验有效期过期的车辆,不准加气;装载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不准加气;车辆高低压电线接头、绝缘插头、分电器防尘罩裸露、松动的车辆,不准加气;驾驶员及乘客未下车的车辆,不准加气。

  按照通知规定,节日期间,各加气站必须要有规范、醒目的防火及安全标志,专门负责安全和消防的人员应随时在站内进行巡查和监督。对2006年3月底前仍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气站,工商管理部门将进行必要的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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