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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放鞭炮 别忘有“五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6:05 三秦都市报

  爆竹一声除旧岁,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惯,不放鞭炮似乎就没有年味。再过几天就是春节了,今年是西安解禁燃放烟花爆竹第三年。解禁是不是意味着可以随便燃放烟花爆竹?记者从西安市供销社采访得知,解禁只是针对以前的禁放而言,是在解禁的同时实行限放。

  燃放烟花爆竹有“五限”

  昨天,记者从西安市供销社经济发展处获悉,今年市民燃放烟花爆竹仍然是限放,即在时间、地点、品种等方面有所限制。

  限时间:今年烟花爆竹的销售时间是2006年1月18日至2月12日,燃放时间为2006年1月28日(除夕)到2月12日(正月十五),除此之外的任何时间都不允许燃放,元旦、国庆等节日也不例外。

  限地点:不能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包括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商场、机场、车站、文物保护单位、旅游名胜区、林地、仓库、加油站、液化气站以及天然气站等。另外,居民在居住区的楼道、阳台也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限品种:在规定的时间和地方,并非所有的烟花爆竹都可以燃放。坚决不允许市民购买、燃放公安部明令禁止的违禁品,如:拉炮、摔炮、擦炮、火柴炮、鸣沙、大雷子、蹿天猴、地老鼠以及大的礼花弹等。

  限行为:应该注意的是,即使时间、地点、品种都是合法的,也要严格按照燃放说明燃放。正规的产品都有燃放说明,燃放前,一定要阅读一遍,以免发生意外。另外,酒后不能燃放,未成年人不能单独燃放。

  限人员:销售烟花爆竹的人员必须取得“两证”,即《烟花爆竹定点销售证》和《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烟花爆竹,而且,所经营的所有烟花爆竹必须从统一渠道进货,不能私自通过非法渠道进货。

  全面解禁燃放爆竹不可能

  既然可以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不是意味着西安可以全面解禁烟花爆竹?记者采访了西安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处的陈处长。陈处长认为,前几年禁止过年放炮,很多人就偷偷地放,结果造成很多不安全隐患,而且这些私底下偷偷燃放的量也不小。与其这样,还不如解禁,在有所限制的情况下让市民过个热闹喜庆的新春。

  但解禁不等于全面放开,全面解禁烟花爆竹是不太现实的。毕竟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大气污染、噪音等很多不利因素,对人的身体健康也有不小影响,只是人们在过年的时候为了热闹喜庆,已经顾不得这么多了,但不能将这种危害无限制地延续。每逢过年的时候,医院就会增加许多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受伤的人,各处火灾也时有发生,这些因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后果不能不予以考虑。陈处长告诉记者,前几天有几位老年人打电话反映,呼吁过年能不能不放炮,因为他们有心脏病,听到炮声心脏受不了。因此,全面解禁烟花爆竹是不太可能的。

  本报记者 王昭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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