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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事生非挑起事端致人死 七个好友成罪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7:26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原本是为朋友贺喜,却因一人无事生非,挑起事端,而同伙不分是非曲直,就一拥而上,将一名毫无过错的陌生人殴打致死。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2005年12月7日,郑某、牛某、佟某等7人,在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一饭馆内为佟某购买了新车而贺喜,随后,大家又去一家茶艺继续喝酒。凌晨1时许,几人又驾车到大通县桥头镇宁张公路的一个烤羊肉店吃饭。下车时,郑某与从店内出来的大通县桥头镇新堡
村村民李某相遇,郑某借着酒劲无故向李某挑衅,继而将李某打翻在地。牛某等人见状,对躺在地上毫无反抗能力的李某又一顿乱踢后,几人逃离现场。李某在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几人逃离到大通县桥头镇园林路一饭馆内吃饭时,看到各自身上、鞋上沾有的血迹时,才想起为什么打那个人。外号叫“刺猬”的郑某说:“那人嘴里咬个牙签朝我看,很狂,所以就打了他。”

  近日,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对酒后无故殴打他人致死的郑某、牛某、佟某等7人批准逮捕。(记者 贾忠英 李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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