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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县人民检察院注重法制宣传维护社会稳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8:12 中国西藏新闻网

  傅伟胥鑫

  为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索县检察院常年坚持深入乡镇、牧区进行法制宣传,用他们的话说:“只有让群众懂法,群众才会自觉守法”。索县检察院的法制宣传,可以用“深、广、久”三个字来形容。

  “深”是深入基层,到农牧民群众中开展法制宣传。2003年以来,索县检察院先后撰写了以犯罪嫌疑人、举报人、证人的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你应该具备的法律常识》(藏文版);以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立案标准、举报、控告、申诉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理宣传材料》,分发给乡镇人大代表和农牧民群众。他们还组织了由副检察长带队的法制宣传组深入到嘎美、加勤、热瓦等乡村进行法制宣传。2005年9月,在嘎美、加勤两乡进行了以《婚姻法》、《草原法》、《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讲座,有上千农牧民群众参加,宣传的内容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深受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欢迎。“广”是面向社会,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索县检察院把宣传与教育相结合,经常到县直属单位、中小学校和寺庙等各界群众中进行法制宣传,根据受众的不同特点,进行多种形式、具有实效的法律知识宣传,取得了法律知识传播和预防犯罪的双重效果。

  “久”是坚持不懈,长期进行法制宣传。从1999年开始,索县检察院先后有3名检察干警担任县中学的法制副校长,以《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先后授课上百个课时,提高了师生们的法律知识素养,受到了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欢迎和好评。索县检察院在每年召开的县“两会”期间,都在县直机关工作人员中进行《刑法》、《刑事诉讼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等法律知识讲座,还选派干警不定期地到各寺庙进行法制宣传。

  索县检察院长期坚持深入细致的法制宣传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与公正执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03年,索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伤害案,受害人是赞丹寺的喇嘛。这名喇嘛在一个外来人员的小商店买东西时,与商店老板发生口角,起了冲突,喇嘛被商店老板的指甲划伤了眼睛。该案在县城民众中引起了较大反响。检察干警在审查办理该案时发现,受害人的伤势并不严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较轻,索县检察院检委会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并指派办案的检察官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因为平时的法制宣传教育,加之检察官耐心细致的法律知识讲解,使得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轰动一时的案件终于得到平稳处理,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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