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淫秽表演 夫妇同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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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9:41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北流讯 1月20日,北流市检察院以组织淫秽表演罪对被告人褚某西、肖某红二人提起公诉。 被告人褚某西、肖某红是河南省宝丰县商酒务镇人,二人是夫妻。2005年9月22日、23日,褚某西夫妇在北流市新圩会堂剧院,组织女青年徐某湘、覃某梅、覃某良、覃某娟在该会堂内表演所谓的“民族舞蹈”。在表演过程中,根据俩被告人的要求及编排,参与表演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褚某西、肖某红组织淫秽表演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了组织淫秽表演罪,应追究被告人褚某西、肖某红的刑事责任。 (陈 军 梁永勇)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