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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滋生不容忽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11:3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时下,一些中小学生和校外青年拉帮结派,模仿电影中的情节自称“老大”、“舵主”收“徒弟”,他们对同学进行各种非法劫持、敲诈活动,致使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家长们对此忧心忡忡。

  校园暴力滋生蔓延

  近日,家住西郊的史女士来到本报反映,她刚满15岁的儿子正在西郊某中学初二读书,前不久被几名高年级学生诱至学校附近,四五个社会青年围住他儿子强行索要200元“保护费”,他儿子掏空口袋仅有60元钱,结果被这伙人打得鼻青脸肿。且史女士的儿子被勒索、殴打后,还一直向家长和老师隐瞒“实情”,害怕由此会招来追打,史女士还是在发现儿子外伤后,一再追问下才知晓实情的。

  而前不久,同样在校园发生了诸如此类的两起事件:东郊伞塔路某中学15岁的初三学生放学后,刚刚走出校门便被曾经在该校上学的5人堵在校门挟持索钱,当这名中学生稍有反抗,5人连推带搡将其强行带走殴打、致伤。次日,当公安民警在案发地潜伏守候时,其中一名“老大”又带着几个“兄弟”再次出现在该校门口徘徊,当5人再度找寻“目标”准备下手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立案惩处。

  东关某中学的16岁中学生惠某因女友“移情别恋”,与同班另一名同学杨某好上,惠某因此“醋意大发”,集结了10名“拜把子兄弟”蓄意报复,并于当晚围砍“情敌”,致中学生杨某惨遭刀刺、死亡。

  据调查了解,发生在一些中小学校园收“保护费”的既有校外20岁左右的“老大”,也有校内的学生“舵主”。他们每月都要向个别弱小学生索取“保护费”,若稍有不从就会遭到暴力殴打。西郊某中学一位负责保卫工作的老师说,目前因一些在校生与外校及社会青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并“仗势”在校内“逞雄”,一旦与同学之间发生矛盾,不找老师解决,却到校外找帮手,在学校里大打出手,欺负弱小同学。更有一些中学生不慎结交社会闲散人员,沾染恶习,由此滑向违法犯罪深渊。

  “除暴”需三方齐动

  尽管各地都在高唱素质教育的赞歌,但愈演愈烈的校园暴力仍在不时滋生蔓延,若不加遏制,必然会使我们的素质教育成为一纸空文。对此,一位多年从事大学法制教育的专家介绍说,防范“校园暴力”,学校首先必须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学校是“校园暴力”的发生地,有条件对“校园暴力”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学校应依照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施教,大胆管理,保护学生健康成长。对于学生中个别屡教不改的“害群之马”,该处分的要处分,该开除的要开除;并在公安部门警力有限、不可能24小时维护校园治安的情况下,学校应根据需要组织校卫队,维护校园治安,保证学生就学安全。

  其次,家长是根治“校园暴力”的重要环节。“校园暴力”的主要实施者均是成绩差、表现不良的学生,社会闲散人员一般在对校内学生实施暴力行为前,往往事先“网络”好个别在校不良学生一起施暴。因此,家长要努力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要加强孩子自身修养,言传身教,以自身的榜样力量感染和熏陶孩子,帮助他们从小树立起积极、健康、向上的人生志向,自觉远离不良行为和暴力举动。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正常的学校教育工作。即使与学校教育工作出现分歧,也应加强沟通,通过正常的、理性的渠道求得解决,切不可对“校园暴力”推波助澜。与此同时,家长还须察言观色,一旦发现孩子遭受校园暴力仍默默忍受时,家长应及时了解实情,解除孩子心理压力,并积极配合学校、公安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校园暴力”直接危害通常也难以与社会上的严重刑事犯罪相提并论,但今天的学生便是祖国的明天,无论是从实现社会治安的长效综合治理、还是从对祖国未来负责的角度出发,公安部门都应积极协同学校、家长,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内外治安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总之,防止校园暴力学校、家长和警方三方都责无旁贷,惟有齐心协力加大“除暴”、“防暴”力度,才能保证孩子们一个无忧无虑、健康成长的学习环境,还校园一方净土。记者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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