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澡堂里“洗”丢年终奖 失主索赔难获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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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11:41 汉网 | |||||||||
(记者肖利敏 实习生陈娟)“没想到,洗个澡丢了年终奖。”陈先生一脸懊恼。昨日,他向晨报法律在线咨询:“在单位澡堂丢东西,单位有赔偿责任吗?” 陈先生在汉口一家国企修理厂上班,因工作环境灰尘大,每天下班前,员工都可免费到单位澡堂冲澡后再回家。单位澡堂的设施比较简陋,存放衣物的更衣室是开放式的,衣柜上没有安锁。
上周五上午做完活,陈先生接到领年终奖的通知,把1000元年终奖揣到口袋后,去洗澡。没想到,洗完澡换衣服时,口袋里的1000元钱不翼而飞! 陈先生当即向厂领导反映,要求厂里赔偿他的损失。厂领导认为,陈先生明知澡堂存衣柜没有安锁,就不该带贵重物品进去,财物被盗纯属陈先生个人疏忽,厂里没有责任。厂领导表示,会责令保安部尽快破案,届时由窃贼赔偿陈先生的损失。 陈先生认为,工厂既然修建员工澡堂,就应该考虑保护员工财产安全,存衣柜不安锁,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职工洗澡丢钱,单位有责任,应该赔偿。 湖北重道律师事务所黄旭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陈先生免费使用单位澡堂,如果单位没有重大过失,则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