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者打官司不预收诉讼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14:37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庄建城通讯员宿华文)记者昨天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获悉,为继续巩固司法为民的工作成果,扎实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对下岗、失业员和农村五保户、城镇低保人员到法院依法起诉的,一律不预收诉讼费。 在昨天的会议上,汕头中院院长庄大军在回顾总结了去年全市法院工作,对当前全市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今年的主要任务作了部署。庄大军强调,深入实践“公正司法,一
据悉,我市法院将积极采取新的司法为民举措,进一步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在今年,将开通和建立网上立案、电子远程签章、诉讼文书专递等制度和即将实行的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庄大军强调,采取这些措施,可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要确保这些措施的落实,决不能打折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