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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制”侨房可收购或出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14:37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肖彤兰)据汕头市房产管理局最新消息: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日前,市房产局已正式成立“汕头市一房多制侨房收购和出售工作协调小组”,为中心城区当前仍未落实归还使用权的“一房多制”侨房,提供办理收购或出售协调工作。这是汕头市房产管理部门在新一年的一项“民心工程”举措。

  “一房多制”房产是汕头市在旧城改造和侨房撤管过程中形成的客观遗留问题:即
一套房屋出现多个产权人(其中,混含华侨产权及普通业主产权)现象。据市房管部门统计,目前,全市中心城区仍未落实归还使用权的“一房多制”侨房撤管面积尚有32742平方米,涉及的租住户有831户。为切实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体现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决心,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市房产局成立的市一房多制侨房收购和出售工作协调小组,将承担起负责办理一房多制侨房的收购和出售工作任务,并就一些相关具体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按规定:收购或出售的“一房多制”侨房,暂不补交地价款,土地继续保留划拨性质,今后此类房产入市时,再按规定补交地价款。同时,对向原租住户出售已收购的“一房多制”侨房,免予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另外,“一房多制”侨房收购和出售的价格,在2007年4月7日前的,按原确定的价格执行。即收购的房价为:属市区乌桥、光华片区范围内的“一房多制”侨房,按每平方米760元进行收购;属龙湖、金平区范围内的“一房多制”侨房,按每平方米780元进行收购。出售的房价为:按优惠政策定价,即参照我市房改售房个人实付款最低价每平方米200元和补偿金每平方米353元,合计每平方米553元的最低价计算。以后随市场房价的变动,由协调小组作相应调整并实施。有关产权人(华侨产权及普通业主产权)可自愿到房屋所在地的金平、龙湖、濠江房屋管理所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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