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处罚法》知识竞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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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03:29 新桂网 | |||||||||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唐群峰 通讯员蒋林峰)1月19日至20日,自治区公安厅举行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知识竞赛。 全区14个市公安局分别派出了自己的代表队。按照规定,每个代表队都是3人,且必须由1名县级公安机关分管治安的副局长、1名县级公安机关的法制民警以及1名派出所治安民警组成。经过几番激烈角逐,最后,南宁、贵港、桂林市公安局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该法颁布后,全区各级公安机关积极开展学习培训活动,邀请法学专家授课,据统计,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已举办《治安管理处罚法》培训班100余场次,下发《治安管理处罚法》单行本1万余册、辅导资料5000余册,培训民警7000余人。为推动广大民警更好地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自治区公安厅举行了这次知识竞赛。 据悉,此次比赛结束后,优秀的选手还将组成代表队参加今年2月中旬在北京举行的总决赛。编辑:杨东作者:唐群峰 蒋林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