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在篮球架下偷手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07:39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报道】 辍学大学生为筹钱上网,屡次回校行窃。昨天,22岁的李某被南京栖霞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李某家境贫寒,高考时以604分的高分从江西考到南京。由于迷上网络游戏,大二时退了学。去年6月22日下午5点多,李某到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篮球场,发现篮球架下有部手机无人注意,遂将手机拿走,但被手机主人抓住。

  去年9月,20天不到的时间,李某又在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篮球场偷走6部手机,共计8600余元。(秋砚清风毛蕾)

  (编辑涵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