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如何退有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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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08:48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不少读者来电询问,如何办理火车票退票手续。就此记者采访了济南铁路局有关部门得知,根据铁路法规和现行政策,旅客要求退票时,须按下列规定办理,并核收退票费。 首先应在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在开车后两小时内)办理退票手续,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二是在购票地退还联程票和往返票时,必须于折返地或换乘地的列车开车前5天办理;三是旅客开始旅行后不能退票,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经证实可退还
对退票费,从2006年1月1日起,铁路部门对退票费进行修改,将目前实行的按应退票价计算,每10元(不足10元按10元计算)核收,收费标准为2元/人次,改为按每张车票面额计算,收费标准为20%(四舍五入到元)。 本报记者雒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