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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银行取款机出问题 四万元养命钱不翼而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08:59 楚天广播电台《事事关心》
武汉银行取款机出问题四万元养命钱不翼而飞

广埠屯邮政储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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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银行取款机出问题四万元养命钱不翼而飞

客户在自动取款机上取款


  客户在使用自动取款机时,银行卡莫名其妙地遭遇“吞卡”,后来结果却令人无法想象。近日,记者接到武汉汽车标准件厂一位叫张有正的工人反映,他的中信银行卡在邮政储蓄所自动取款机上取款时遭到被盗,2个多小时35000多元人民币就不翼而飞了。

  今年元月3日12点32分,家住武昌的张有正持中信银行的信用卡在广埠屯邮政储蓄所的ATM机上取款,刚取了500元钱现金之后,信用卡却被取款机给“吞掉”了,张有正便立即
找到了邮政储蓄所的工作人员。

  张:“我进去就跟他们打招呼,说我的信用卡机器吞了,请他们能否把机器打开,确认我的卡是不是在里面,他们说不能打开。”

  而此时,邮政储蓄所的工作人员执意要张有正必须开具中信银行的持卡证明,方能开机取卡。张有正为此从邮政储蓄所到中信银行来来回回折腾了好几次,直到第二天,张有正才拿到中信银行的证明。

  当张有正再次找到广埠屯邮政储蓄所时,却发现自己的中信银行卡已不再取款机里面了。接着通过查询银行的交易单显示,张有正的中信银行卡在被取款机卡住后的2个小时19分钟时间内,已被取走4000元现金,还在附近商场的POS机上消费了31200多元;4日凌晨2点51分盗卡人在江西南昌瑞金路再次从自动取款机上取现1000元。对于这个突如其来的损失,张有正怎么也想不通:这可是一笔买断工龄、数额高达36000多元的养命钱啊!他认为自己麻痹大意有责任,可邮政储蓄所在明知客户的信用卡可能发现风险的情况下,不采取任何应急措施,是不是应该负有更大的责任?

  张:“广埠屯邮政储蓄所有问题,一是取款机旁没有监控,营业环境存在先天缺失;二是邮政储蓄所的人员工作马虎,对此没有引起警觉,更说不上提示了。如果当时邮政储蓄所的工作人员能开机检查,发现机子里已经没有卡,我就可以采取挂失和报警措施啊!这个损失完全可以避免啊!”

  那么,张有正的损失责任到底由谁来负?记者随后辗转走访了广埠屯邮政储蓄所以及它的上级单位洪山区邮政局。洪山区邮政局办公室主任李景刚称,张有正的中信银行卡被盗受损一事,邮政储蓄所没有责任,是张有正在用卡过程中,由于自己不慎而造成的,邮政储蓄所工作人员是按照有关规定正常在处理业务,没有过错。

  李景刚说:“这个用户在ATM机上取款后,银行卡就被人盗走了,而且张有正的自我保护意识上存在一定问题,很显然是密码被别人偷看了。目前金融诈骗太多了,只能说通过这件事提醒用户加强对自己的存折、银行卡以及密码的保管意识,多一点防范。”

  湖北省邮政储汇局书记余开成对此也异口同声:“因为邮政储蓄所的工作人员无权现场开机检查。”

  这里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是:张有正的中信银行卡是在广埠屯邮政储蓄所取钱遭遇“吞卡”后发生的损失。

  难道邮政储蓄所工作人员除了开机检查之外,就没有别的防范措施吗?难道用户处于无援境地时邮政储蓄所工作人员就不能提醒用户本人或直接与办卡行中信银行取得联系,采取挂失措施吗?难道因为邮政储蓄所管理的取款机上出了问题,损失反倒要用户自己来承担吗?用户在情急之下告知了中信银行后的12个小时,犯罪分子继续在异地取了1000元现金,难道这也与中信银行没有关联、没有一点责任吗?

  据武汉某银行工作的法律专家介绍:客户的信用卡是在交付邮政储蓄所取款,由于邮政储蓄所的机器出现故障,吞卡之后发生的损失。作为邮政储汇部门,有责任、有义务保证客户的资金安全。如发生损失的,应该承担80%的责任;而用户张有正在取款时疏于防范,理应承担20%的责任。

  ATM自动取款机是为了方便储户取款而设置的,是件好事,如今在张有正这一个案上却成了件揪心的事。在此,《事事关心》提请广大储户在使用自动取款机取款要百倍提高警惕,一旦机器出现吞卡或其它故障时,人不要立即离开现场,应及时与金融单位取得联系。同时,希望当地公安机关、金融单位从这个“问题”取款机的事件中吸取教训,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储户的资金安全,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记者 沂流、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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