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看病大狗下毒口 伤心主人欲打"狗咬狗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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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09:48 汉网 | |||||||||
(记者陈麒麟 实习生巴雯)带着心爱的京巴狗去宠物诊所就诊,不想小狗竟被同去就诊的一条大狗咬伤致死,自己也被大狗咬伤。遭遇失去宠物打击的狗主人,欲将大狗主人和宠物诊所一起告上法院。 【事件回放】
去年11月17日,家住武昌的王小姐发现自己的小狗跑动时,有一只后腿一瘸一拐,于是带小狗前往宠物诊所治疗。 来到宠物诊所后,她发现里面有很多“病狗”,四五条狗在排队等候。 或许是因为第一次到宠物诊所,小狗有点不安,“汪汪”直叫。不想小狗的叫声惹恼了旁边的一条大狗,大狗忽然扑上去撕咬小狗。 宠物诊所顿时一片混乱,宠物医生也手忙脚乱,不知所措。 等制服大狗后,王小姐发现小狗已遍体鳞伤,而在她扑救小狗时,自己的手也被大狗咬伤。小狗最终不治而亡,王小姐自己则到医院做了包扎,并打了狂犬疫苗。 之后,王小姐向大狗主人和宠物诊所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并认为大狗咬死小狗,导致自己的财产遭受损失,另要求赔偿购买该小狗的费用750元。 但大狗主人和宠物诊所一直相互推诿,均称不是自己的责任。 【律师说法】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李光胜律师认为,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大狗主人因管理不力,致使自己的狗咬伤他狗并伤人,应对此承担一定责任。 同时,王小姐带小狗到宠物诊所看病,与诊所形成消费关系,她享有在消费时人身和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 王小姐被大狗咬伤,人身权受到侵害,同时自己的小狗被咬死,财产也受到侵害,宠物诊所也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