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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年新春]购物消费别忘索凭证看说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11:37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2006年,中国消费者委员会提出的主题是“消费与环境”。即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利,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这些,都有赖于社会与个人的共同努力。尽管各级有关部门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消费者本身的维权意识也空前提高,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仍然是市民关心的问题。

  消费投诉去年增1.5倍食品安全占3成

  市民张先生在市区金涛庄一家超市购买了6盒某品牌的软包装鲜奶,回家后才喝了一盒就闹肚子。经仔细观察,发现贴附在包装盒上的塑料吸管都有不同程度残破。去年中秋节前,黄女士在品尝本市某食品厂出产的月饼时竟然吃到一截香烟过滤嘴……

  据统计,2005年,汕头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受理的消费者申诉、举报和咨询共14743宗,比上一年增加145%,这其中虽然有因统计范围比上一年增加了澄海、潮阳、潮南3个区的缘故,但这个数量依然惊人。而食品质量问题则占所有申诉的近3成,全年共有127宗,主要问题包括食品中掺杂异物,过期、变质等。电器手机类的投诉紧跟食品之后居第二位,占申诉总量的两成半。

  安全消费有高招维权别忘取凭证

  招数一:购物细看说明书据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林主任分析,部分经营者泯灭良心、不顾商业道德、片面追求暴利而进行违规、甚至违法的操作固然是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主要原因,但消费者缺乏对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也是造成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重要因素。比如说,购买食品时一定要认明其外包装必须完整标明生产厂家的商标、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标示不完整便可认定该产品不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购买电器及其它日用消费品时,一定要不惜多花时间看说明书,而不是光听销售者的信口开河,特别是在“三包”期限和商品的功能上,销售者的说法与说明书不一致时,一定要售货者在票据中加以标明。

  招数二:索取票据最重要

  购物时一定要索取票据;消费没有包装的零散食物时(如上餐馆、买现成的食品等),一定要选择较上档次的;遭遇质量问题时,应立即取证并进行交涉或投诉,以防经营者事后推卸责任。填保修卡时要特别注意注明保修的起始日期,已经在进行维修的要在卡中注明维修的次数及用去的时间,因为这些是经营者是否必须延长商品保修时间或退换的重要依据。

  招数三:心无贪念防欺诈以下行为均系价格欺诈:标示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价格的;标示“买一赠一”,而买的和送的却不是同一商品的;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不如实标示品名、数量或者为假劣商品的;虚构原价,把A店的原价拿到B店使用,或某新开业的商场在商品标价签上标示“原价”、“现价”,或以厂家建议零售价作为“原价”的;以“清仓大甩卖”、“搬迁降价销售”、“开业优惠大降价”等虚假内容虚构降价原因的;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进行虚假打折的;采取掺杂、掺假,冒充产地,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等等,消费者可立即向物价部门举报。

  本报记者李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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