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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职工领到温暖资金 农民工纳入救助范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11:52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张妍霞

  本报26日讯记者今天从哈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解决好困难职工生产生活遇到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市总工会开展了送温暖活动,并筹集送温暖资金2003.25万元,按照“照顾重点,兼顾一般”的分配原则,把送温暖资金分配到各基层工会。

  据介绍,为切实保证送温暖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制定出台了《哈尔滨市工会“两节”期间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办法》中明确规定,在发放对象上,主要是困难职工,重点是特困职工,生活困难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在发放程序上,由困难职工本人申请,基层工会申报,本单位送温暖领导小组或工会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在困难职工所在单位张榜公布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领取送温暖补助款按要求填写《困难职工补助领取表》,必须由困难职工本人签字,不得代领。

  另悉,为确保农民工度过一个欢乐的春节,凡加入工会并有特殊困难的农民工,均列入困难职工的救助范围,投入了12万余元的资金和米、面、油、肉等物资,为农民工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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