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相”机票引出一串怪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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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13:4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为何机票在手却要当遗失处理?为何退钱又要等到一年之后? 本报讯记者赵亚洲、实习生阮剑华报道:昨天,已经为一张机票奔波了一个多月的李先生,向本报诉说一肚子的苦水。 上月,李先生到桂林旅游,在广州梅花路一家名为“永兴票务”的南航代理售票点
上月8日,李先生在白云机场顺利地搭乘CZ333航班前往桂林。没想到,李先生拿着同一张联程机票回广州时,怪事接踵而至——— 上月11日,在桂林机场,李先生办理登机牌时被一位机场值班主任拦住,称“经过请示航空公司的意见,这张机票无效!要想走,必须重新购买一张票回广州”。经过论理,航空公司说“这张机票由机场盖章签字证明,可以拿回到广州的出票点全额退款”。急着回广州的李先生别无选择,只得掏钱又买了一张全价票回广州。 回到广州后,李先生将盖有桂林机场证明章机票,寄回到旅行社,请旅行社找到出票点退票,一星期后却被告之说,按照南航方面的规定,这张票不能退。李先生懵了。令他啼笑皆非的是,打南航的950333热线电话后,得到的又是另一种说法:有可能退,但要送到南航广州营业部看看。李先生又专程跑了两趟位于火车站旁边的南航办事处,好说歹说,总算争取到了“退”的资格,不过,有一个条件,那就是这张票只能当作“遗失”处理!而且还要收取手续费。疲于奔命的李先生虽然百思不得其解,但想想这总比作为一张废纸强,无奈答应了航空公司的意见。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就是这张“遗失”票退的钱,也要等到至少一年后才能拿到! “就这么一点事,我已经前前后后忙乎了一个多月”。提起这件事,李先生非常激动。他说,每次试图与航空公司讲理,但都是被一句“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给搪塞过去,他就像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我见我思 此事让人三疑——— 一是,同一张机票,同一个公司,去的时候没问题,为何回程却变成了废纸?不难看出,航空公司的有关“规定”里,对机票破损没有严格的标准和处理方案;二是,南航对代理点的审核与管理机制混乱,票务代理点与航空公司口吻不一致,代理点说不能退,南航又说可以;三是,机票的实物尚在,却说当“遗失”处理,而且要一年后才可以取到退票款。 以上种种,要么是航空公司制度的缺失,要么就是制度的僵化。它除了凸显消费者在一个大企业面前像一个矮子一样的弱势之外,实在是没有什么其他的好处了。 (Robby/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