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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今日开禁梅花鹿肉按配额限量销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14:08 新民晚报

  本报讯 (记者 薛慧卿) 数百年来被列为禁品的珍稀动物梅花鹿肉终于开禁,并在春节前夕进入上海市场。今天上午9时,南京东路第一食品商店的野味专卖点开始特供梅花鹿肉和熟制品,让难得一尝的梅花鹿野味走上了市民餐桌。

  按配额限量销售

  梅花鹿是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如何在商店里公开出售?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这里的鹿产品都是按配额限量销售的,平均每天销售200公斤左右。近年来,随着加拿大、德国、新西兰等国家对鹿产品的解禁,鹿肉成了时尚的健康美食。国家林业局根据我国部分野生动物保有量稳中有升的良好态势,决定适度放开市场,并公布了梅花鹿等首批可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在严格控制消耗总量的前提下,选择国内企业按行政许可的配额向市场限量供应指定野生动物产品。

  适合在家中烹饪

  上海第一食品商店与目前上海唯一获得国家林业局批准同意销售梅花鹿产品的德隅斋公司合作,赶在节前开出了首个专卖点。“鹿腿每500克68元,肋腩每500克38元……”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目前配额供应的鹿产品包括梅花鹿腿肉、里脊肉、肋腩、蹄筋、心、鞭等鲜肉类产品和古法红烧梅花鹿肉、经典西式梅花鹿肉、醇香梅花鹿心等真空包装熟制品。为方便市民,该店还特地编印了梅花鹿

菜谱,“五彩鹿肉丝”“黑椒鹿柳”“原味鹿肉”等菜肴都适合在家中烹饪。

  尝美味得守规矩

  梅花鹿“身份”特殊,市民欲尝美味还得遵守规矩。在柜台的上方,经营者张贴了一张特别公告,并公布了上海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的监督电话。按规定,该野味专卖店仅向终端消费者出售梅花鹿产品,消费者购买后可自己享用或馈赠。购买后用于经营活动必须取得国家林业局的批准同意,如需携带鹿产品出上海市,应事先取得《野生动物制品出省(市)运输证明》。

  另据悉,这些鹿产品的价格构成中都含有一笔“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费”。这笔费用将专款专用,用于保护种群更加稀少的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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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料记载,梅花鹿在殷朝已属珍稀,明清时是皇帝专享的贡品,到1734年(

雍正十一年)我国特有的梅花鹿已经“无鹿可贡”,濒临灭绝。新中国成立后梅花鹿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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