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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实行免费治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15:2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为预防控制艾滋病的传播蔓延,延长病人的生命并提高生存质量,我省决定从即日起,对吉林省内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实行免费的医疗救治。

  经确认的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且户籍为吉林省境内、符合国家规定救治条件的艾滋病病人都被确定为享受医疗救治的范围。

  我省对上述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病毒治疗药物及检测;对城镇生活困难的和农村的艾滋病病人常见机会性感染给予减、免费治疗;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免费提供母婴阻断药物及婴儿检测试剂。

  艾滋病病人抗病毒治疗,原则上实行就地治疗,艾滋病病人持卫生厅制定的《吉林省艾滋病病人医疗救治证》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及常见机会性感染治疗。

  对羁押人员和监管对象中的艾滋病病人,省里负责提供服药前的检测试剂、抗病毒治疗药品,病人所在监管部门的卫生机构或其指定的医疗机构负责治疗等工作。

  我省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对艾滋病病人要实行隔离治疗,并认真做好各项消毒管理工作。在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诊疗过程中,实施侵入性检查、治疗和手术时,必须按照消毒技术规范严格实施隔离消毒措施,相关一次性医疗器械要严格做到毁型、消毒处理,防止艾滋病病毒医源性传播。

  病人病情缓解出院后,医疗机构要对病房有关环境、被服进行严格消毒。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死亡后,医疗机构应尽快对病房有关环境、被服、尸体进行消毒处理。家庭死亡病例,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消毒处理。

  另外,我省要求以县为单位登记掌握艾滋病感染者超过10人(含10人)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艾滋病“关爱门诊”,负责艾滋病感染者服药前的检测、抗病毒治疗、机会性感染治疗以及监督服药、随访等管理和治疗工作。新文化报 (记者 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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