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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柳州无证冶金厂中毒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15:49 桂龙新闻网

  1月16日凌晨零时许,柳州市洛维月山附近一家无证冶金厂试产时,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导致1死4伤(点击查看相关文章:无证冶金厂试生产"试"出人命 硫化氢中毒致1死4伤)。事后该厂老板张某主动找律师协助解决赔偿问题,死者覃某的家属已于1月25日领到13.8万元赔偿金。

  死者覃某为来宾市兴宾区陶邓乡农民,家有妻子儿女以及年近8旬的老父。年关将近
,一家人不仅要承受失去亲人的悲痛,生活也因此陷入困境。为了妥善处理赔偿问题,工厂老板张某主动找到柳州广正大律师事务所,委托该所的龙泽岭律师作为非诉讼代理人,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经律师调解,双方于1月25日达成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赔偿标准和项目,由厂方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13.8万元,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赔偿问题的迅速解决,得益于律师的及时介入。据律师业内人士介绍,遇到类似的情况,责任人和受害者家属因为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在赔偿问题上往往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导致赔偿久拖不决,诱发矛盾。如果通过打官司解决,程序复杂,时间漫长,对急于解决生活难题的受害者家属反而不利。这一事件委托律师协调,保证死者家属在过年前拿到赔偿金,对死者家属来说最具实际意义。

  据了解,对4名伤者的赔偿问题,张某也打算通过同样的办法解决。对他们的理赔事宜正在协调中,近日即有结果。

  来源:南国今报选稿:苏熹作者:何继权 吴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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