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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占道经营市民可拨打12342投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00:59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王轶 记者 赵丽莉)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出行、购物、休闲环境,使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西安市城管执法局将加大取缔非法占道经营的力度,节日期间占道销售物品将被处以1000—3000元罚款,市民发现占道经营可以拨打12342城管特服电话反映。

  西安市城管执法局要求:所有经营烟花爆竹的商户、摊点必须持市安检局、市供销
社核发的证件入室进店经营,不得占用城市道路。书写、销售春联的摊点不得在一、二类道路人行道及人流密集的广场、旅游景点周边设置。销售花灯的商户要一律进入农贸市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进行经营。

  临街商业门店不得出店经营,不得占用门前人行道从事促销活动;餐饮行业不得占用人行道进行外卖活动。临街门店可在门前悬挂灯笼、张贴春联、装饰门柱(农历正月十六日前自行摘除),但不得在门面、橱窗内张贴涂写商业广告及各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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