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双方民工都拿到过年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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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04:10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因为要给民工发工资,原告申请法院冻结了被告在银行的82万元存款;同样因为要给民工发工资,被告请求法院解除冻结款项。两边都关系民工是否能领到钱回家过年,怎么办?綦江县法院承办法官经过热心调解,最终破解了这道难题。 重庆木洞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下称木洞建司)拖欠綦江水泥有限公司货款及违约金共计116万元。水泥公司多次催收无果。眼看年关将近,厂里民工等着发钱回家过年,1月16
次日,案件承办人到被告处送达起诉书副本。“欠款是实,但我们每月都在还啊。”木洞建司反复说明,由于最近资金周转困难,没有及时付清的原因。这位负责人说,春节快到了,工地上400余工人要求结清工资及奖金回家过年,“公司好不容易筹得这笔82万元,哪晓得刚到账上,就被你们冻结了。” 木洞建司请求法院解除冻结,“只要保证民工领到钱、过好年,什么都好说。” 原、被告双方都急需这笔钱支付民工工资,怎么办?法院及时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水泥公司自认胜券在握,起初不愿调解。如果原告不同意调解,那82万元存款就不能解冻,被告的400余工人就无法拿到过年钱。鉴于此,案件承办人回过头来苦口婆心做原告工作。 一天后,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立即另行组织资金支付货款35万元,并用住房两套抵扣28万余元,余款34万余元由被告在2月12日前一次性付清;原告放弃18万元的违约金主张。在此前提下,原告书面申请法院对已保全账户解除冻结。拿到调解书,原、被告负责人脸上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记者李定兵实习生宋余果文网络编辑:翁正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