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合同骗钱夫妻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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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08:29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南京陈某夫妇于去年5月承租了和燕路某餐厅,在承租经营期间,陈某夫妇嫌生意不好,赚钱慢。去年8月初,陈某夫妇决定将其承租的餐厅转让给别人,但由于夫妇俩不是餐厅的法人,按法律规定不能转让。但为了骗取转让费,陈某夫妇决定冒一次险。他们先在报纸上刊登了转让广告,准备了假合同、假收条和假身份证。去年8月13日,一心想经营餐厅的市民何某看到广告,与陈某夫妇联系,陈某与妻子一道以杨兵的假名,骗得何某的相信,将承租经营的餐厅非法转让给何某,何某接手后支付转让费及租金16000余元。当日晚,何
昨日,栖霞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陈某及妻子有期徒刑1年半、半年,缓刑2年,共处罚金5000元。 作者:秋砚 清风 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