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98元卖到11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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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09:10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液化气多收费,打12358举报!》后续 个别供气点被查出超限价销售,将遭严处 本报讯 (记者 洪钧)随着连日来的整顿,民用瓶装液化气超限价销售的情况已逐渐好转,市民有关这一方面的投诉也大为减少。不过,记者昨日再次随市物价局对液化气销
昨日上午,接市民投诉,检查人员前往同安液化气公司穆厝代销点,检查人员看到了一份1月21日的《煤气价格变更表》,表格里明确写着14.5千克瓶售114元。对此,负责人黄先生的解释是“没卖这个价,这是工作人员乱写的”。随后,检查人员又在现场找到一些销售票据,上面明确记载:26日,14.5千克瓶液化气曾分别以107、115元的价格售出。 在东浦路58号吉顺公司大厝山供气点,检查人员同样发现,这里曾以110元的价格销售14.5千克瓶液化气。检查人员表示,从1月19日起,岛内外所有的民用瓶装液化气都应该按照低于最高限价销售,14.5千克瓶不得高出98元。对于擅自超限价销售的单位,将进行严肃查处。昨日,检查人员还对曾经高价销售液化气的岛外液化气代销点(详见本报1月21日5版报道)进行回访,发现各代销点14.5千克瓶的价格已经调整为98元。 物价部门表示,12358春节期间仍有专人值班。(来源: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