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主陈先生期盼:请“好心人”露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10:27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庄建城)“好心人,请你快点将我的失物交还,我会重重酬谢你!”昨天,显得非常急切和无奈的读者陈先生专程来到本报新闻采访部求助,希望通过本报转告“好心人”,祈盼“好心人”尽快归还自己丢失的重要贸易单据,并承诺向多次联系而未谋面的“好心人”重谢的诚意。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记者耐心听取了陈先生的叙述。 整天奔波于生意的陈先生在去年的12月中旬不慎遗失了一袋包括一些收据在内的重
倍感无奈和不解的陈先生只好依照那位“好心人”的要求,于2005年12月28日在汕头都市报刊登了一则“寻物启事”。在启事刊登后的数天,“好心人”终于再一次致电陈先生,这次要陈先生明确酬谢的金额。双方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陈先生明确表示,在得到自己的全部失物后,会酬谢对方1000元。双方尽管经过多次联系,但是“好心人”除了多次主动给陈先生打电话要求增加酬金之外,至于几时能够交还失物,“好心人”总是闪烁其词。,“好心人”在和陈先生通了第5次电话后,失物至今还没有回到主人手中。 陈先生表示,丢失的这些生意上的单据很重要,尽管生意上的朋友对此比较理解,愿意重新对丢失的单据进行确认。但是自己还是非常希望捡到失物的“好心人”看到报道之后,能够助人为乐,尽快再次和他联系,把这些东西交还自己,自已一定会按照原来的承诺酬谢对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