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老板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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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10:3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安康讯(记者刘宁通讯员陈杨杰)昨日,汉滨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赈灾米”一案,被告人王富郡因“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5万元。 2005年10月初,安康城区遭遇特大洪涝灾害,受灾群众达2万余人。10月4日,汉滨区救灾指挥部从粮油经营户王富郡开设的门市部调购大米1900袋。王富郡为图私利,在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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