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黑心老板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10:3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安康讯(记者刘宁通讯员陈杨杰)昨日,汉滨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赈灾米”一案,被告人王富郡因“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5万元。

  2005年10月初,安康城区遭遇特大洪涝灾害,受灾群众达2万余人。10月4日,汉滨区救灾指挥部从粮油经营户王富郡开设的门市部调购大米1900袋。王富郡为图私利,在明知
其中1870袋大米已发霉变质的情况下,依然将“问题米”销售给救灾部门,导致部分受灾群众食用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事发后,安康市有关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紧急回收、调换赈灾用米,同时指示公安、检察机关介入调查。检察机关在获取大量证据后,对王富郡提起公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