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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城区禁止燃烧"旺火" 安全面临习俗困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10:3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呼和浩特1月28日消息(记者阿都钦)27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与武警消防总队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今年春节期间呼和浩特城区各单位和居民禁止燃烧“旺火”。千年遗俗也难改。记者今天在街头依然看到许多单位和店铺门前早已准备了许多煤堆,只等今晚夜幕降临时燃起。

  燃烧“旺火”是广泛流传内蒙古呼和浩特一带地区的民间习俗,每年的除夕夜和元
宵节百姓点燃堆砌起来的煤炭,燃放烟花爆竹,以示迎接民间传说中的“福神”降临。这一民间习俗,在城乡千年不衰,近几年更有发展,呼和浩特市城区的“旺火”越垒越大,范围也越来越广。不仅企业门前成车成车堆着大堆煤炭燃烧,而且行政单位也是不甘落后。由于大量使用精煤、木材甚至燃油等可燃易燃物质,每年的除夕夜,街头巷尾“旺火”点燃后产生的大量烟气、火星随风飘扬,火灾火警频频发生。

  据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统计,去年除夕夜和元宵节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因点“旺火”发生火灾50余起,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 公安消防部门针对当前一些地区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频发的情况,为减少致灾因素,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决定今年首先在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区禁止点“旺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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