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失索赔20万元 创市南法院索赔数最高纪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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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11:26 青岛新闻网 | |||||||||
晚报讯去年9月18日发生的车祸造成姜某受伤,妻子和儿子死亡。前天,姜某的律师向市南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书,正式向肇事司机所在的民航空管站提出索赔医疗费68万多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的要求。 市南法院法官姜培永表示,此案是法院受理的案件中精神损害索赔数额最高的。
姜某的代理律师山东琴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蔡锐表示,在庭审过程中医药费的数目还会要求调整。姜某家人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民航空管站垫付了22万医药费。“给钱的时候他们要我们写了欠条而不是收条,说明是借他们的钱。”据悉,民航空管站垫付的钱早已经用光。本报将对此案继续关注。(赵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