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合谋撬门盗窃车辆3个月偷窃11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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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9日03:38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武新 通讯员 李力) 近日,丰台区法院判决两被告鲍彦卫和鲍华峰构成盗窃罪,两个人在去年3月至6月的3个月偷窃面包车达11辆之多。 去年3月9日2时许,鲍彦卫伙同鲍华峰在丰台区小瓦窑村盗窃了刘某白色松花江面包车1辆。从此,两个人一发而不可收拾。他们每次作案均选择在凌晨1时到4时的时段,采取撬车门、拔线搭火等手段盗窃机动车共计11辆。经查,两个人所盗车辆总价值为59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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