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对嘴“喂”麻醉药 女子利用色情抢劫被抓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9日08:5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新华社上海1月28日专电一名女子为了抢劫钱财,居然出卖色相,多次嘴对嘴把麻药喂入被害人口中,然后趁其昏睡之机劫取钱财。最近,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这起作案手段奇特的抢劫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查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查某是辽宁营口市人,2005年4月27日上午,她乘车到达江苏南京市。当天下午1时
第二天中午11时许,查某在南京胜利广场,以找舞厅为名,与摩托车驾驶员攀谈,当发现中年驾驶员朱某随身有戒指、手机等物,便乘上朱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直达南京长江大桥公园,两人在三角亭内闲聊。由于查某声称口渴,朱某便独自驾车外出购买二支雪糕返回。查采用同样手法,致朱躺下昏睡,劫取一枚金戒指、一部价值630元的手机和400余元人民币。得手后,查将戒指变卖得款2300元,手机带到营口卖掉得款200元。 法院审理查明,在南京作案之前的2004年9月4日傍晚,查某在沈阳市府广场搭识73岁的王某,一起回到王的家中。之后,查趁王不备之机,从随身携带的包内取出3粒三唑仑药片放入王所倒的一碗水中,王某喝了一口后开始吃西红柿,查见状,遂将碗中残留的药物混合着西红柿,嘴对嘴喂给王某吃。大约过了半小时,查见王躺下昏睡,便劫取王裤袋内的人民币100余元,又在另一屋内劫走一部手机和一张他人身份证后逃离现场。 上海铁路公安局南京铁路公安处经缜密侦查,于2005年5月16日在营口市将查某抓获归案,并从其住处搜出三唑仑药片29粒和作案时用的女式拎包1只。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查某麻醉抢劫被处刑罚罪有应得,但从其采取的作案手段来看,被害人也难辞其咎。被告人不择手段搞钱,被害人心怀“色”意寻乐,双方各有所图,劫案由此发生。如果被害人能自尊、自爱,被告人的犯罪图谋就难以得逞。(杨金志、郑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