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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内禁放烟花爆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31日09:13 海峡网-厦门日报

  昨日一私售鞭炮商贩被拘留7天

  本报讯 (记者 陈心晖 通讯员 刘海燕)昨晚,当警察突然出现在陈某店内并当场搜出其欲出售的烟花爆竹时,陈某顿时傻了眼,想不到这么快就栽了。

  45岁的陈某是福建永定县人,去年6月来厦帮助丈夫打理他们开在中埔1039号一楼的
食杂店,年前,她瞒着丈夫从小商贩处购得两箱鞭炮,准备在春节期间出售,乘机捞一把。没想到,才刚卖了几串鞭炮,她就落入了警方的手中,目前,陈某被警方依法治安拘留7天。

  警方同时提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厦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目前,岛内仍属禁炮区。(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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