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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忘索小票被当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2日01:49 新京报

  顾客报警后得以离开

  本报讯(记者崔木杨)昨日,家住方庄的张婷婷女士,在超市购物后,因忘记索取小票,被商场保安认为有偷东西嫌疑。双方发生争吵,张女士报警后,经警察调解得以离开。

  张女士说,昨日晚7时许,她在超市二楼购买了一袋5元钱的虾皮和一瓶价格3.6元的眼药水。当时,她忘记索取购物小票,转道上超市三楼购物。大约十多分钟后,她再次返回二楼,行至出口时看见门口保安,才忽然想起没有索取小票,于是上前解释。但保安不相信她所说的事情经过,反而认为她是贼,还叫来了楼层经理,要求她到商场办公室调查此事。

  张说,她拒绝经理的要求,提出可以到付款机那里调取购物记录。另外,她手上的商品是经过消磁的,过检验门不响也可以证明问题,但是对方不信,无奈之下只好报警。警察来后,了解完情况就让她走了。

  方城派出所一值班民警证实,他们的确接到张女士的报案。但昨天办案子的民警已经休假了,此事的详细情况她并不知道。

  超市值班室对此表示,现在领导都放假休息,暂时对此事无法答复。另一位周姓保安表示,昨天发生争执的事情他听说了,他认为双方产生矛盾的原因应该是个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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