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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户遭窃丢失财物20余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2日01:55 新京报

  事发劲松附近,包括现金及首饰,警方已立案

  本报讯(记者吴学军)昨日,劲松一区121号楼一住户家遭窃,丢失现金10余万元,首饰价值10余万元。警方接警后立刻赶至现场,目前朝阳公安分局潘家园中队已对此立案调查。

  昨日下午3时30分,记者赶至案发地,警方已撤离现场。楼下一位清洁工称,下午两点多,小区来了两辆警车,警察下车后直奔被盗住户家进行了调查。

  据知情人透露,被盗家庭丢失现金10余万元,首饰10余万元。在121号楼三层,被盗住户家一位男士拒绝透露有关情况,并请记者立刻离开。记者在楼下看到,失窃住户所在楼紧挨劲松路,楼与路之间没有围墙,一层至三层的窗户,每家每户都安装了防盗窗。

  据该小区一居民反映,小区内被盗行为时有耳闻,前不久刚装了电子眼,但还未运作起来。贴在小区墙上的“警情通报”显示,去年12月20日至21日凌晨,在221、223、227三个居民楼下,发生了3起机动车玻璃被砸案件,被盗物品为车载CD、备胎及对讲机等。劲松派出所提醒所有居民引起注意,做好防盗措施。

  小区居委会一名值班人员说,小区治安形势总体稳定,并有联防队员巡逻,主要起到威慑作用,每户家庭自身要有防盗意识。劲松派出所值班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涉及金额较大,案件已移交朝阳分局刑警队潘家园中队。该中队有关人士表示,案情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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