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可在城六区13个路段买花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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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4日02:57 三秦都市报 | |||||||||
城六区允许设立临时花灯市场 本报讯 (王轶 记者 赵丽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元宵节即将来临,为了方便市民采购花灯,同时维护春节期间西安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紧急下发了城六区设立临时花灯市场的通知,允许全市13个路段开设临时灯笼市场,时间为2006年2月1日(正月初四)至2月13日(正月十六)。
临时灯笼市场允许在下列路段开设: 莲湖区: 1、红庙坡十字星火路以东红庙坡村; 2、团结西路东口土门小树林内; 3、北关农北路; 4、铁塔寺西头。 新城区: 长缨西路三府湾段。 碑林区: 建国门至和平门顺城巷段。 雁塔区: 雁塔西路通易坊段。 未央区: 1、三桥建章路花园市场以北东侧; 2、辛家庙太元路段; 3、徐家湾渭滨街东侧; 4、玄武路西口内。 灞桥区: 1、纺建路; 2、纺四路。 西安市城管执法局要求,灯笼经营者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规定路段从事灯笼销售,不得经营其他商品。临时灯笼市场不得占用机动车道,要规划合理,摆放整齐,不得影响交通秩序。当日经营结束后,经营者要及时清理遗留的杂物。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灯笼经营者,由各区城管执法局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取缔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