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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小男孩脚被电梯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4日11:4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2日下午,黄先生带着孩子在市内一家商场购物,坐带式电梯时孩子的脚突然伸到了旁边的缝里,所幸只是鞋被夹坏。

  黄先生称:2日下午3点多他带着孩子踏上该商场二楼的带式电梯下来,电梯行到一半时,孩子的左脚突然伸进电梯左边靠边的缝里,他一把把孩子拉住,结果孩子的脚没被夹住,鞋被夹住了,电梯关掉后商场保安把孩子的鞋取了出来。商场的一位部门负责人说,电
梯旁边放置了安全提示标志,所以他们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随后,记者向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咨询,被告知:由于小孩无民事行为能力,作为监护人,父母没有保护好孩子的安全,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黄先生一家人作为商场的消费者,在商场里消费,商场就对消费者有保护人身安全的责任。尽管商场做了提醒,但也应负一定的责任。

  (张云 陈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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