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翁猝死后情人向其家人索债9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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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00:11 生活报 | |||||||||
身为大款的丈夫去世后,冒出个情人索债;身家数百万的老人去世后,子女为遗产反目;儿子去世后,为财产将儿媳孙女逐出家门……记者采访发现,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围绕巨额遗产继承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在金钱面前,亲情悄悄地变了,甚至变得无足轻重…… 大款猝死 情人上门讨债
这段时间,对于43岁的崔女士来说,仿佛是做了一场噩梦。去年8月中旬,相伴18年的丈夫,在一次与朋友的午夜狂欢中,突发心脏病去世。生前做生意的丈夫头脑灵活,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下海经商,并成立了一家公司,经营化肥生意,让崔女士和儿子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崔女士在丈夫“下海”后不久就回家做了全职太太。丈夫突然去世,上中学的儿子还未成人,自己对丈夫的生意又一窍不通,这一切让崔女士感觉好像天塌下来一样。然而,当孤儿寡母办完丧事后,一件让他们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去年9月初的一天,一位自称崔女士丈夫生意伙伴的女人找到她。她告诉崔,她和崔的丈夫来往已经有五六年了,并且关系非同一般。为证明自己所说内容的真实性,那位女士还出示了许多和崔女士丈夫的亲昵照片,并且还有一份崔女士丈夫写的忠诚保证书,称他和那位女士相爱至深,为了见证两人的感情,做出承诺:“如他背叛××,支付给××3万元人民币;如××背叛他,支付给他人民币5万元。”看到这些,与丈夫感情一直不错的崔女士感觉一阵眩晕。更令她想不到的是,那位女士还出具了崔女士丈夫写的一纸欠条,内容是崔女士丈夫去年年初,因资金周转不开,向那位女士借了90万元现金。那位女士称,崔女士的丈夫活着时,因为两人关系很好,不分彼此,她也没把借出去的钱当回事,现在崔的丈夫死了,这笔钱理应由崔女士丈夫的遗产继承人即崔女士和她的儿子偿还。 1月22日,崔女士告诉记者,在她的记忆中,丈夫去年的生意极好,挣了一大笔钱,在年底还换了新车,如果说丈夫的生意曾出现过资金紧张的情况,也早该把欠款还完了。她丈夫人很豪爽,出手也很大方,如果他一直不还那女人的钱,可能是那女人也曾向他借了钱,或者是还有其他说不清的原因。 一直在家做全职太太的崔女士从未参与过丈夫的生意,更不知道丈夫还有情人,甚至还借了人家的钱。面对着从天而降的巨额欠款,崔女士当然不肯认账。而那位女士则穷追不舍,并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将崔女士和其未成年的儿子起诉到法院。 财产面前 亲情溃不成军 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与平民百姓的遗产纠纷相比,大款们死后的遗产纠纷情况复杂,而且亲属在处理问题时表现出的亲情也比较淡薄。 1月23日,哈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哈西法庭民庭副庭长王炳跃告诉记者,随着个人资产不断增加,生活环境日益复杂,大额财产持有人生前没有明确财产归属而引起的遗产纠纷不断增多。法院在处理民事案件时有项原则,就是以调解为主。而且在涉及家庭纠纷的案件中,对于那些事实简单清楚,当事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为了节约当事人的时间,利于法院快速结案,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然而,由于数额大的财产纠纷涉及的事情比较复杂,而且当事人的关系也较为微妙,因此同意进行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况极少。 随后,王庭长向记者介绍说,在去年,他审理了一起遗产纠纷案。去世的老人是哈市一位享有很高威望的商界人物。老人去世时已年逾八十,经历也很坎坷,生前老人经历了两次婚姻,第二任妻子也先于老人去世,老人生前有亲生女(与第一任夫人所生)、养女(第二任夫人结婚时带来的)、干女儿(在去世的前几年认的,并照顾老人的生活)。老人死后,留下了四套房产和一些古玩、字画,三个女儿都称自己在老人生前对老人尽了孝,有继承权,并指责对方没有继承权。先是老人的养女、亲生女起诉干女儿侵占老人的古玩、字画等财产,后来干女儿又进行了反诉,审理进行不久,当事人又对老人的财产评估产生了很大分歧,目前此案还处于财产评估认定阶段。 省妇联维权中心法律顾问李亚兰告诉记者,在她接触的案件中,向妇联申请法律援助的大款遗孀不在少数。今年初,她就接待过一位大款夫人。那人家住大庆,丈夫生前是大庆一家汽车修配行的负责人,资产有几百万。但那个企业是丈夫家族产业中的一部分,虽然丈夫经营了多年,可法人仍是公公的姓名。2003年9月,丈夫在一次车祸中去世,婆家人马上让其小叔子接管了企业,当她提出自己有继承权时,婆家人竟把她和女儿赶出了家门。后来几经交涉,婆家人只给了她10万元做补偿,不承认她和女儿有汽车修配行的继承权。“其实那女人婆家很有钱,住豪宅、开名车,是当地数的着的有钱人,拿出几十万、上百万元对他们来说不在话下,可在儿子去世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们就只用10万元打发了儿媳和还在上小学的孙女,这不能不说是亲情的淡薄,甚至有些为富不仁。”李亚兰感慨地说。 巨额财产纠纷 诉讼成本高 在谈到大款继承人在追索财产问题时,有关法律界人士不约而同地谈到成本的问题。 王炳跃副庭长告诉记者,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审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但这个时限是不包括资产认定评估时间的。对于平民百姓来说,财产涉及的内容可能只是房产和存款,而有钱人的遗产就不这么简单明了了,企业资产、股票、债券、古董字画、珠宝首饰……所有的东西一一鉴定下来,恐怕就要一段时间,而且有时当事人会不认可资产的评估结果,这就要进行再次评估。内容杂、项目多,致使当事人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成本。 而且在诉讼费用方面,争夺大额的财产,同时也要支付高额的费用,以争夺100万元的财产为例,当事人就要缴纳共计15100元的费用(100万元按百分之1.5收诉讼费,另有100元立案费),对财产有争议还要缴评估费,再加上律师费……这样下来,当事人打官司的费用就变得十分惊人。 李亚兰律师告诉记者,在求援的大款遗孀中,因为支付不起费用而放弃维权的大有人在,像上面例子中提到的求助的大庆市那位女士,就是因为付不起高额的诉讼费而放弃了起诉,最终接受了婆家的条件。而且由于大款遗孀生活条件相对于一般人还是比较优越的,所以在法律援助中,不属于照顾对象,也无法享受减免的优惠。 一位法律界人士坦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因财产继承关系引发的矛盾纠纷在我国呈急剧上升趋势,涉及的数额也越来越大,由此引起的家庭矛盾甚至治安、刑事案件也日渐增多。而有关统计表明:2004年全国法院接收的以继承纠纷为主的家庭财产纠纷案件高达116万件,其中占很大比例是巨额财产纠纷,平均每天就有3181件。此类继承案件的不断涌现,也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大款身后事宜早做安排 在谈到如何减少大额遗产争端,更好保护当事人利益时,哈尔滨市兴泽律师事务所姜广路律师认为,如今各种疾病、灾难事件不断增多,家庭关系日益复杂,尤其是积累了一定财富的富人,更应该考虑在年轻时就立遗嘱,以防万一,避免继承人之间因遗产纠纷付出巨大的亲情成本,同时也增加了诉讼之累。 姜律师指出,按我国《继承法》,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否则选择法定继承。这样的遗产分割方式就可能违背被继承人在世时的意愿。所以,大款更应明确相关的法律内容,提早处理好自己的身后事,为小家、为国家都减少了不必要的麻烦。 李亚兰律师告诉记者,当大款在明确自己有多少财产,并做出分配时,他的亲人,尤其是合法的配偶也应该了解他的财产情况。在她接触到的巨额遗产维权案中,有许多大款夫人根本不了解亲人的资产情况,尤其是一些大款感情生活也较为复杂,常常出现包二奶、情人的情况,而这些人又常常是大款生意上的助手,掌握公司财物的流动情况,当合法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往往发现原本经营良好的企业最后只是个空壳,甚至负债累累。“作为想维护自己权利的大款合法继承人,你可以不参与亲人的经营,但你不能不了解他的经营活动。只有了解、掌握情况,你才能很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采访最后,李亚兰律师语重心长地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