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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贫弱者平等站在法律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04:55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本报记者余义勇

  【事件】

  一组最新数据:去年,我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211件,同比增长8%;今年,全省法律援助案件力争突破2万件。

  200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正式实施。2003年8月6日,北京人民大会堂,关注贫弱群体的新闻发布会在此举行。“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中国”大型公益活动登上共和国的法制建设大舞台。同年9月12日,全国第一个省级法律援助大型公益活动在成都启动,法律援助系列宣传、义领、义卖等活动轰轰烈烈展开。

  2004年9月15日,由司法部、省政府主办,“心系农民工·法律援助大型公益晚会”在成都唱响,用募集的几百万资金设立了全国首个“法律援助专项基金”,该基金全部用于川籍农民工维权活动。

  2005年10月,省政府下发《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确定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通知》。

  【讲述】

  回忆8个月前前往山西为16名平昌籍民工亲属维权的经历,万明律师事务所张良律师历历在目。

  2005年5月13日,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隆华煤业公司二号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使当班的四川平昌籍民工15死1伤。一位姓冯老人的三个儿子在此次矿难中全部丧生,两个媳妇致残。

  平昌县政府要求平昌县法律援助中心对该案实施法律援助,中心又将任务交到万明律师事务所张良律师手中。

  张良律师和平昌县政府工作组一道,日夜兼程赶赴山西,于5月14日晚抵达目的地。

  到达当晚,他们立即了解情况,敦促竭力抢救病危伤员、妥善安置矿难民工家属生活,要求和顺方面安排工作组与所有民工亲属见面。对于矿难死伤者属于工伤这个基本事实,山西和顺方面没有争议,但针对赔偿方案,双方争执不下,针锋相对。

  “如果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每位死亡民工的家属只能获得12万左右赔偿。”张良回忆说,为了帮助民工家属获得最大额度赔偿,他通过外地同行从网上查阅、电传,查到了山西省晋政发(2004)84号文件,为事故处理找到了有力的政策依据。

  张良律师及时将有关赔偿政策告知所有民工亲属,鼓励大家顶住各方压力,据理力争。同时,他与对方律师深入交换意见,出示地方规章,坚持在赔偿数额、给付时间和方式等原则问题上不让步,四川律师有理有节、不卑不亢的态度赢得了对方律师的尊重。

  通过三轮艰苦谈判,和顺方面最终接受工作组律师提出的方案,向每位矿难死亡民工的亲属赔偿20.3万元现金。

  【点评】

  “打官司难,难打官司”,是许多贫困群众深刻的感受。

  法律援助,是一个国家法制原则的要求,是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内容。一方面,需要加大国家投入的力度,另一方面,法律援助事业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公众理应将更多关注的目光投向法律援助,伸出自己的双手,献出自己的爱心。

  如果全社会的人都来关心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援助,让穷人消费得起法律,能够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公平和正义的理想才会最终实现。

  法律援助,为贫弱者撑起一片法制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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