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死刑二审必须过安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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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03:23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凡旁听死刑二审案件的,一律要先过安检关。昨日,市高院副院长张忠厚在死刑二审开庭的物质保障会上提出,为确保庭审安全,必须坚持旁听人员进入法庭前安检、全程监控、使用专用囚车押送被告人等措施。 张忠厚说,按最高法院关于死刑二审案件开庭的通知要求,我市已于1月24日公开审理了今年首例死刑二审案件。为严防二审开庭走过场,除初步确定13个基本环节保证案件质
为此,市高院专门设置大、中、小3个专用审判庭,配备监控器、麦克风、音响、囚笼等法庭设备。为防止被告人发生自残等行为,法院还对羁押室内墙进行软包装,购置两台囚车专门押解被告人。为确保庭审安全,今后死刑二审开庭时,旁听人员必须进行安检。 (记者 易守华)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