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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多分一套房假离婚 不料妻子变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09:30 桂龙新闻网

  为了多要一套房改房,夫妻俩竟玩起了假离婚,谁知离婚后“妻子”翻脸不认人,不仅不愿复婚,反将“丈夫”告上了法庭。新年刚过,这位得了房子失去家庭的丈夫便向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提交抗诉申请书。

  假离婚:

  夫妻为多分一套房

  2001年7月,周智(化名)接到单位的通知,同时享受房改房的夫妻,只能要一套住房,由于妻子已经在她的单位得到了一套房子,也就意味着周智失去了分房的权利。周智回家和妻子李云芳(化名)商量后,都觉得太亏了,两人计划了半天,决定干脆先假离婚,等两套房子都到手了再复婚。

  虽说离婚是假,可李云芳仍担心房子到手后周智不愿复婚,便要求周智签订一份《财产协议书》,内容为:双方原有的房子及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男方于离婚之日起3年内另付原告3万元人民币。李云芳表示,这3万元就当作周智与她复婚的保证金。而周智也寻思着,就算离婚了老婆还是自己人,况且3万元保证金换一套房,值。

  等周智将3万元交到李云芳手中,两人先去弄了个位于新阳路的假住址,然后于2001年9月份向原南宁市永新区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并在第二天拿到了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同意双方自愿离婚。

  真离婚:

  “妻”有外遇闹上法庭

  离婚后,周智顺利地在单位要到一套住房,但仍与李云芳在原来的住房里共同生活。在随后的几年里,周智不断向李云芳提出复婚要求,可李云芳却以各种理由推诿。

  2004年初,周智发现李云芳与一名男性朋友交往过密。在不断追问之下,李云芳终于承认自己离婚后爱上了别人。尽管两人在法律上已经离了婚,但气愤的周智认为,当初离婚是为了要单位房,而且提供的是假地址,离婚根本不成立。两人争吵了几个月后,为了让周智彻底死心,李云芳于2005年将周智告上法庭,要求周智依法执行当初所签订的《财产协议书》,将两人的共同财产全归女方所有,并支付3万元。

  尽管在法庭上周智辩称当初已将3万元交给了李云芳,而且两人是假离婚,《财产协议书》是按照女方利益所签订的,不能作为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依据。但法院经审理认为,两人的婚姻关系已经人民法院诉讼程序依法予以解除,双方的夫妻关系即自此消亡,虽然周智称双方系假离婚,但缺乏事实依据,故判定李云芳胜诉。

  来源:南宁晚报选稿:韦力萍作者:陈蕾何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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