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讨被拖欠的工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10:20 北京日报 | |||||||||
问:家住西城区月坛南街的孙先生来信问:“我所工作的私企找借口拖欠我的工资1年多了,我想辞职不干了,请问怎样才能讨回我的工资?” 答:根据国家《劳动法》,用人单位不许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若拖欠,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劳动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并可以责
维权的几个方法:1、权益受到侵害的劳动者,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举报电话12333进行举报。另外,也可拨打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电话及劳动保障执法监察机构举报电话。2、尽快写投诉书,去当地区政府劳动监察机构投诉。这是效率较高、较快捷的途径。3、您还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一般应在60天内做出。如对仲裁结果不服,劳动者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您也可以向当地工会求助。如果发现雇主有比较严重的违法经营行为,可以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 在这里提醒您,以上这些做法都需要相关的人证物证,最好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凭据,以及单位给你发的工资条,工资卡,考勤卡,银行卡等一切可以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只是口头劳动协议,需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证人提供证词。总之,你手中必须要有证据能够充分证明你为哪家企业提供了劳动。否则,劳动部门难以受理。 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