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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出车祸 女大学生天价索赔 追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11:46 西部商报

  一审获赔140万 上诉追加126万

  驾校出车祸 女大学生天价索赔 追踪

  本报记者 康慧 为您报道本报曾在2005年连续报道了女大学生陈俪元在兰州市某驾校学习期间发生车祸案,昨日,记者获悉,陈在一审获赔140万余元后不服,并于2006年1月
27日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两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费用共计126万余元。

  陈俪元认为,一审法院认定后续护理费按1人计算不符合自己的实际治疗及生活需要。根据北京博爱医院的建议,护理人员应该是1~2人,而自己现在已经无法独立生活需要24小时不间断陪护,据此依据实际需要的护理工作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护理工作不可能由一名护理工完成,陈俪元要求法院将后续20年的护理费按两人30万余元计算。同时,陈俪元还认为,法院应对自己提出的后续20年并发症治疗及药物费35万余元以及精神抚慰金60万元均应给予支持。因此,甘肃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及相关单位应连带赔偿共计12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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